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加快實施智能制造工程,推動制造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務院國資委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數據局關于印發〈智能工廠梯度培育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工信部聯通裝〔2025〕262號)相關要求,現就2026年度智能工廠梯度培育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點工作
? ?(一)組織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和基礎級智能工廠培育備案工作。請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于3月20日前完成本地區制造企業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工作,3月27日前完成本地區基礎級智能工廠培育備案工作,并向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裝備工業處行文報送本地區智能工廠梯度培育情況(附件1)。
(二)組織開展海外智能工廠培育工作。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可結合本地區、制造企業出海情況,推薦一批有基礎、有意愿共同推進海外先進級、卓越級智能工廠培育的企業。請于3月6日前將相關企業和海外工廠項目名單報送工業和信息化廳裝備工業處(附件2)。
(三)做好智能工廠常態化培育和過程管理。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要積極推進本地區智能工廠的建設,動態開展基礎級智能工廠培育管理及備案工作,及時組織智能工廠經驗總結、技術交流和宣傳推廣。下一步我廳將按照工信部工作安排適時開展先進級、卓越級、領航級智能工廠遴選認定工作。
二、其他事項
智能工廠梯度培育相關工作依托智能制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www.mit-imps.com)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工作依托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臺(www.c3mep.cn)開展。場景應用參考《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2025年版)》(工信廳通裝函〔2025〕155號)等文件要求。申報和自評估過程中存在疑問的可咨詢平臺技術服務電話(010-6410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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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關于2026年度智能工廠梯度培育情況的報告(模板)
2.海外智能工廠培育名單
2026年2月11日